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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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届时,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要求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要求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要求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方案》明确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等6项重点任务。

《方案》还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强化政策支持,扎实有序推进,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