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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第一年。在刚结束的2019年两会有关全国人大工作的两场记者会上,无论是谈新一届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还是监督工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都是其成绩单上的靓丽一笔。
从2018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历史性写入宪法,到12月29日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改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其中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这一年,环境立法从年初忙到了年尾。
不过,要说起这一年分量最重的一部环境立法,当属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了。
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这部“十年磨一剑”的法律。古人讲,土生万物。土壤污染防治可是关乎人民群众吃得安心、住得放心的大事。有了这部法律,打好净土保卫战就有了强力支撑。
此外,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五年立法规划中,与生态环境直接相关的就还有将制定《长江保护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列入一类立法项目。
当年12月,进入二审阶段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和侵权责任编草案,其中也有涉及环境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高质量的立法还需要高质量的实施,而高质量的实施则基于高质量的监督。
这一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也从春天严到了冬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史无前例地专门加开一次会议,听取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做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用法律武器推动污染治理。
展望2019年,《长江保护法》已纳入立法工作计划,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也将是今年监督的重中之重。
据记者会透露,即将开始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特别会对长江流域的问题集中收集,听取意见,以此推动《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增强监督实效。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与监督并举,用法治力量保障了发展的底色永远是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