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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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环境时评

广东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广东省委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严肃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2017年1月-2018年10月,全省共问责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单位24家、党员干部1644人,其中厅级干部35人、处级干部2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0人、组织处理674人。

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牢记“两个维护”,把监督检查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

一是强化政治领导。广东省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多次召开生态环保工作专项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提出明确要求。省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在省纪委全会上对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出部署。2018年6月,省纪委监委专门召开生态环保领域问责工作座谈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对严肃查处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提出要求,并深入有关县、镇、村开展调研。

二是贯彻政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跟中央决策部署,省纪委监委起草并以省委名义印发《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将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内容,总体谋划、目标管理、阶段推进、全面落实。积极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明确由1名分管领导担任省协调联络组成员,建立生态环保督察问责协作机制、生态环保督察联络员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等。

三是班子蹲点压责。建立领导班子蹲点联系基层制度,省纪委监委11名班子成员各联系两个县(市、区)和两个镇(街),定期到联系地区指导工作,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点带面强化对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领导。

把监督挺在前面,着力发现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共摸排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2605条。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监督。省纪委监委举报网站和“12388”举报热线提供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指引”,优先受理、优先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二是开展巡视巡察监督。把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着力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特别是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是加强暗访监督。组织7名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查找问题线索,2017年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10起,追究了85名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直查督办,对失职失责的党政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等反映生态环境损害典型问题迅速核查,严肃问责。

一是省纪委监委直查重大典型问题。成立由分管副书记担任组长的查处追责组,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6个问题线索进行核查,追究了207名责任人的责任。对广州市和东莞市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弄虚作假、汕头等地对练江流域污染整治不力等问题进行直查,追究了133名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省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市纪委监委直查问题。通过领导包片、监督检查室联系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派员督办等方式,对汕头、揭阳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滞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水河水质污染,广州等地整治黑臭水体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督促督办,监督下级纪委监委加大力度、彻查问责。

三是县级纪委监委快速查处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查办案件结果反馈等机制,快速查处、追究责任。

持续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省纪委监委坚持内部通报和外部曝光相结合、影像曝光和文字曝光相结合,在网络、报纸、电视等平台曝光查处的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并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生态环境厅分期分批在《南方日报》、广东卫视和南粤清风网等省级主要媒体,公开通报曝光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发挥警示震慑作用。2017年以来,共通报曝光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64起,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