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格监督执纪助力污染攻坚 驻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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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派驻生态环境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究竟应该怎样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生态环境部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对于这一问题,很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

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监察组)的做法可资借鉴。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审查,有效推动了环保中心工作落实。

将执纪审查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近年来,驻厅纪检监察组持续巩固“三转”成果,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这一点突出表现在线索处置上。

“我们坚持处置线索不留死角。对属于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管对象的举报全部处置到位,被举报人不属我们监管的,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建文说。

据统计,2018年1月-9月,共处置线索67件,函询9件,初核25件,立案10件,待查1件,向各相关部门移交22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监督执纪,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环保重点工作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的思路非常清晰。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紧密配合厅党组加强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并督促整改,监督执纪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环评审批乱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失职渎职、瞒报漏报纳污坑塘等问题,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落实提供了纪律保障。

以某市瞒报纳污坑塘为例。2017年4月,河北省政府组织开展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某市环保局作为牵头部门,没有对各乡镇(办)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督查,呈报纳污坑塘排查数为“0”,后经原省环保厅现场核查为14个。驻厅纪检监察组派人对此事进行严肃查处,理清了责任。省监察厅给予主管副市长行政记过处分,原省环保厅党组对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等人进行了处分。

“当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是工作大局。下一步,我们要紧紧围绕污染攻坚,做好监督执纪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于左军说。

坚持抓早抓小,“四种形态”呈现“两升一降”

近年来,原省环保厅连续发生了数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些人员都是直接被相关部门带走,形成了“昨天好同志,今天阶下囚”的现象,第三、四种形态一度成为多数。

面对这种情况,驻厅纪检监察组推动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践行第一、二种形态,第三、四种形态运用有效减少。2018年1-9月,谈话函询、党纪轻处分数同比上升50%和366.6%,第三、四种形态明显下降,呈现“两升一降”的态势。相互批评提醒多了,受重处分的人少了,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了。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建民作出批示,感谢驻厅纪检监察组为全厅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贡献,希望能支持厅党组加强系统管理和监督。驻在部门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相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