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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省气象局近日联合召开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分析会商会。消息显示,2017年广东省空气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空气质量实现连续三年全面稳定达标,圆满实现国家“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珠三角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全国三大防控区率先实现三年稳定达标。
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平均为89.4%,其中珠三角平均为84.5%。各城市以优、良等级为主,无严重污染情况出现。全省空气质量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4.5%。与2014年相比,2017年全省和珠三角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上升3.9和2.9个百分点。
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2017年广东各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汕尾、湛江、河源、茂名(与河源并列第三)、汕头、梅州、潮州、惠州、深圳、阳江、珠海、揭阳、云浮、韶关、中山、东莞、清远、肇庆、江门、广州、佛山。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率排名,2017年潮州、揭阳、汕头空气质量改善较大;空气质量变差的前三位则是江门、中山、阳江。
会议要求,各地要抓早、抓细、抓实,认真做好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