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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一填了之”,显然背离了“只为消灭黑臭,而非消灭水体”的黑臭水体整治要求。
今年5月底的黑臭水体整治督查中,脏臭的小河沟还“健在”;近日,巡查组专家要根据全国黑臭水体在册名单检查整治情况时却发现,小沟“消失”了,经当地人介绍和巡查组定位才知道是被用土填埋了……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石家庄裕华区800米长、不足7米宽的南位排水沟的“河转路”,令京津冀巡查组“左右为难”。
原本应通过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水体的黑、臭,现在变成了通过消灭水体本身来治理……当地相关部门对黑水河沟“以填代治”的操作,让人直呼“脑洞不够”,也难免有应付检查之嫌。
虽然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相关方案,2018年年底之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要实现90%以上达标,任务可谓严峻,但依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要采取“截、引、净、减、调、养、测”的“七字法”,其中并不包括“填”。
当地有关部门解释称,已经给当地建了污水管,雨水管也正在建设中,南位排水沟过去的行洪功能已经没有了,加之其没有自然来水,如果还作为地表河保留,说不定哪天又成了纳污沟,有重返黑臭水体的风险。因此就采取了填埋这一看似“一劳永逸”的做法。
但该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一方面,虽然当地填埋前进行了必要的清污处理,并修建了配套的污水收集管道,但据媒体调查,该工程并未将附近所有住户的排水全部纳入。也就是说,原有臭黑水沟被填埋了,可污染源并未得到彻底解决。仅仅填埋了事,“头疼医头”的风险较大。
另一方面,填埋超出了治理规范要求,属于当地相关部门自创的“土办法”,也容易破坏水体生态平衡。正如专家所言,“整治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是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不能头疼医头。”
如果随意打开“例外”的口子,很可能助长治理过程中的变通之风,削弱治理严肃性。事实上,据巡查组透露,目前仅石家庄就出现了3处填埋现象,其他城市也有类似情况。这显然背离了“只为消灭黑臭,而非消灭水体”的整治要求。
由是言之,不能低估类似填埋式治理“创新”背后的失范风险。对于有些确属特殊情况的臭黑水体,如一些规模不大、功能不强的臭水沟,从治理成本和治本的角度看,当然可以有因地制宜的治理策略。但前提应该是,通过督查部门的全面科学评估,并做好相应的配套建设。
如果原有水体功能没有科学的替代方案,又在未经第三方专业评估、批准的情况下就“先填后奏”,无疑容易助长急功近利的治理之风,本质上还是属于偷懒和乱作为。
一条臭黑水沟被填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该现象背后敷衍应付和迷恋“小聪明”的治理作风。城市臭黑水体治理,本就是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对过去城市污水治理不足的还账,又牵涉到当下及未来的城市规划、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及持续维护,这需要足够的财政投入,更需要治理决心和耐心。部分城市管理者当明白,它没有捷径可走,更容不得“偷工减料”。
目前正是各地黑臭水体整治的攻坚期,有些地方有压力可以理解,但切忌将压力的纾解放在搞变通和小动作之上。办法总比困难多,“问题导向”下的有序治理,也好过粗暴的“一填了之”。